美國移民法規定,只要F-1學生已經或者將在未來30天內會 a. 登記入學,或者 b. 開始已經批準的OPT,并證明已經獲得美國簽證,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以申請F-2簽證。這一規定來自美國移民法第Sec. 214.2(f)條款,以下是英文版的《美國移民法有關學生簽證相關法律條款》您也可訪問美國移民局網站瀏覽相關法律規定: https://www.uscis.gov/ilink/docView/SLB/HTML/SLB/0-0-0-1/0-0-0-11261/0-0-0-17197/0-0-0-17636.html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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