美國聯邦衛生與福利部新近公布了新年度的貧窮線標準。由于辦理美國親屬移民及部份職業移民時,必須繳交生活擔保書,擔保人的收入根據貧窮線標準乘以1.25倍,所以從4月1月開始,申請移民交出的復式生活擔保書,都必須采新標準作為擔保收入。
如果被擔保人面談的時間在4月1日及其后,則需要用新的收入標準;用現有收入標準所作的生活擔保書,不足新標準的數額者,則無法再行使用。
據報導,生活擔保書是所有親屬移民和少部分職業移民必備的要件,為移民出具生活擔保書者,其收入必須至少是保健及社會服務部所公布貧窮線的1.25倍,這項標準以家庭為單位,加上擔保新移民的家庭單位的所有成員。
例如,根據聯邦保健部公布的2001年貧窮線,六口之家的最低收入,也就是貧窮線為2萬3690元;如果有一個四口之家要擔保兩口之家的親屬移民來美,新的家庭單位等于是六口,所以有意擔保的四口之家,應有至少2萬3690元乘以1.25倍,即應有2萬9613元的收入,才能符合兩人之家移民來美的“生活擔保書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