時間節點:
· 2017年11月下旬,X女士反饋評估資料,經兆龍美國律所移民律師評估,X女士符合EB-1A申請條件。
· 2017年12月中旬,X女士與兆龍移民簽約,并提供相關資料原件。
· 2018年2月上旬,經過近2個月的資料收集、翻譯以及反復論證的工作之后,X女士的申請資料由兆龍移民美國律所遞交美國移民局。
· 2018年9月下旬,X女士EB-1A申請成功獲批I-140,歷時僅4個月。
客戶詳情:
X女士,現是國內某職業俱樂部的主教練之一,也是曾經的國家一級運動員,多次入選國家隊,在國內與國際的多項賽事均取得過不錯的成績,退役后的X女士選擇繼續從事相關工作,受邀進入國內某職業俱樂部擔任一隊主教練一職,在X女士的帶領下,俱樂部團隊在國內該項目職業聯賽中也取得了不錯的成績,幾年間涌現了幾位極具潛力的運動員。
X女士從運動員到教練員的轉型是十分順利的,也是比較成功的,但是她深知國內該項目優異人員儲備數量的龐大,自己想要做到頂級教練員,需要面臨的競爭太大,可以說困難重重。X女士為了能夠得到更為廣闊的發展空間,同時也為了子女將來的留學規劃做打算,X女士希望可以通過取得美國綠卡,去往美國執教。
在咨詢過幾家移民公司之后,X女士來到兆龍移民,兆龍移民的顧問首先了解了X女士的主要移民訴求,以及過往經歷,之后想X女士推薦了美國杰出人才項目,并詳細講解了美國杰出人才的相關優勢以及適宜申請人群。
在X女士的申請資料中,兆龍移民的律師以及文案團隊主要從獎項,媒體報道以及領導角色三個方面來論證X女士過往的突出成就,最終X女士在2018年9月下旬接到I-140核準通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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